D-20261018-01|成對滾阻力矩與實際耗散¶
背景與驅動力¶
接觸點滑速在純滾動時為零,舊滾阻模型無法抑制純滾動;提高係數不能改變此性質。 過轉時平移加速可伴隨旋轉能下降,不因此判為增能缺陷。當前算式表與實作同採接觸滑速, 本決策修正模型契約,不將它描述為單純實作偏離規範。
考慮過的選項¶
- 接觸滑速阻力:與滑動摩擦重疊,不能提供純滾動耗散,不採用。
- 對雙方質心直接施加等反力:一般情況不守恆總角動量,不採用。
- 在共同作用點施加等反力:可自洽,但會直接阻礙無旋轉平移,且等效力臂增加模型負擔。
- 成對滾阻力矩:採用。沿輪軸在接觸切平面的投影,抑制雙方相對角速度;動態表面承受 等反角衝量,鉸鏈自行傳遞輪軸反作用,不對車身重複施力。
決定¶
每筆真實接觸以 admitted 輪組半徑將既有材質線衝量預算轉成角衝量預算。停止限制使用 雙方沿該軸的有效逆慣量,不能越過相對零轉速。fixed/kinematic 表面視為外部支承, 其衝量響應為零;kinematic 的指定角速度仍參與相對轉速。法線平行輪軸時不把自旋當滾動。
滾阻沿用正式接觸篩選:輪組對場地、場地物件與碎片才進入此消費端; 車輛輪組彼此碰撞不另施加滾阻,保留原生接觸摩擦。
磨耗使用有限角衝量的實際相對耗散,而非預算乘施力前速度;以半徑乘相對角速對接既有 m/s 門檻。逐 sample 保留表面剛體身份與材質資格,不把無資格接觸耗散轉嫁有資格胎面。 滑動磨耗的時間取樣契約不在此決策改寫。
後果與影響¶
這是剛體接觸變形耗散近似,不等同任意 UGC 軟胎的完整變形模擬。單球減速不能代表 車輛最佳操控;不以較少偏轉或多車必須完賽作選模條件。需驗證自然接觸、動態/運動學表面、 任意軸向、鎖定自由度、低速停止、磨耗資格、重播與 snapshot 邊界。實際測試結果與未完成 驗收保存在工作流程紀錄;採用本設計不等同整體效能或賽事驗收完成。